通訊產品和服務將徵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通訊產品和服務將徵稅

(吉隆坡1日訊)大馬通訊及多媒體論壇(CFM)宣布,今日起,所有與通訊業相關的服務和產品,將被徵收6%消費稅。



該組織今日發文告指出,在2014年消費稅法令下,移動通訊服務屬標準稅率(Standard-rated)範圍之內,因此相關服務和產品必須被徵稅;從今日(4月1日)起,6%消費稅將取代原來的6%服務稅。

移動通訊產品如SIM卡配套、啟用配套和手機充值固本,將維持原有價格,但通訊公司將在這原價上,額外徵收6%消費稅。”

文告也說,政府將國際漫遊服務歸納為零稅率商品,該服務就沒被徵稅。在通訊器材方面,平板電腦、智能手機、部分手機應用程式和內容,則列徵稅範圍。



為讓民眾更了解消費稅的實行,通訊及多媒體論壇即日起也在官網(www.cfm.org.my)設立“常見問答集”(FAQ)。所有對通訊產品徵收消費稅有疑問的民眾,可瀏覽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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