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財長:最後一刻都不註冊 手寫收據違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副財長:最後一刻都不註冊 手寫收據違法

(莎阿南1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聲明,手寫收據屬違法。



他說,該部今日接獲投報,指一些公司和商家沒有發出正當收據,卻使用手寫收據。

“政府給予商家8個月時間註冊消費稅、購置軟件及熟悉操作,但仍有商家保抱持最后一分鐘態度,甚至有者尚未註冊消費稅。”

阿末馬斯蘭今日到莎阿南13區大馬特易購(Tesco)巡視物價后,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出席者有雪州巫統通訊主任拿督再因依斯馬和莎阿南區部主席拿督阿茲哈里、雪州關稅局長拿督巴達魯丁和官員沙布丁及沙比安,及大馬特易購政府關係及企業事務部總監拿督阿茲蘭沙阿利亞斯。

消費者勿恐慌

他透露,大馬皇家關稅局全國消費組主任拿督蘇柏馬廉和貿消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利亞斯將于今日起1週內,每日下午5時,在財政部召開記者會,解答媒體各類有關消費稅的疑問。

阿末馬斯蘭說,其他落實消費稅制度的國家也需數月才能成熟,他希望大馬消費稅制度在3至4個月內便穩定,但也可能需要7至8個月。

他吁請消費者們給予耐心,勿感到恐慌。

詢及若有商家沒資格收消費稅卻趁機起價,他透露,今日起展開監督行動的3000名貿消部及關稅局官員,將揪出這些違法商家。

“甘榜和郊區方面,村長或縣官員可舉報,財政部也已指示州際關稅局,設置各自熱線接投報及回答民眾消費稅疑問。”

不滿服務可拒付服務費

阿末馬斯蘭指出,消費者若不滿餐廳或酒店服務,有權不付服務費(service charge),警察或法庭皆不能就此採取行動,而消費者也不會因此被送進監獄。

他補充,國內目前並沒有法令對付不付服務費者,商家也不能強迫消費者必須繳付服務費。

他說,消費稅類似小費,餐廳酒店商家可徵收1至10%服務費,但若消費者到餐廳點餐等逾1句鐘卻不見點餐送至、餐館環境骯髒抑或酒店套房有異味等,都可選擇不付費。

消費者須明白自身權益

阿末馬斯蘭說,消費者必須明白自身擁有的權益和消費知識。

“消費者是國王(raja),消費者永遠是對的,為何要將消費權讓給商家?”

詢及有商家不言明征收消費稅,卻悄悄漲物價,他透露相關商家若被證實牟取暴利,可在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下被對付。

至於有商家額外徵收加額一觸即通卡(Touch n’Go)的6%費用議題,他說該費用可被視為額外收費,消費者可與商家協商,討回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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