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駁回司法檢討申請 律師:元首參與商特赦結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高庭駁回司法檢討申請 律師:元首參與商特赦結果

(吉隆坡1日訊)隨著寬赦局3月16日駁回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家屬提出特赦的申請,高庭今日也駁回安華挑戰內政部及監獄局,拒絕讓他出席國會決定的司法檢討申請。



這意味安華在無法獲特赦之際,也不能出席國會會議。

高級聯邦律師阿馬吉星指出,寬赦局已在上述日期開會討論安華特赦申請,當時國家元首也在會議中,會議最終決定駁回安華提出的特赦申請。

須支付3000堂費



“由于寬赦局已有結果,根據聯邦憲法第48(4)(c)條文,安華已經失去國會議員資格,而法庭也無需審理安華挑戰內政部和監獄局,拒絕讓他出席國會決定的司法檢討申請。”

阿馬吉星今日與安華代表律師拉蒂花及迪拉茲,在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會見法官拿督阿絲瑪碧后,在庭外向記者這么指出。

他說,法官也諭令安華支付3000令吉堂費。

聯邦法院今年2月10日宣判安華被控雞姦前助理莫哈末賽夫案罪名成立,必須坐牢5年后,其妻子拿督旺阿茲莎、兩名女兒努魯依莎及努魯努哈在最后一分鐘,即2月25日向國家元首尋求寬赦。

由于2015年第13屆第2季第1次國會下議院會議期限是3月9日到4月9日,安華向內政部及監獄局要求讓他出席國會會議,以履行國會議員責任,但被拒絕。

安華3月18日通過律師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要求撤除內政部及監獄局拒絕讓他出席國會的決定。

拉蒂花:補選未成定案

此外,拉蒂花在庭外指出,國家元首還未正式宣佈,安華家屬亦還未收到寬赦局正式信函,加上國會下議院議長沒宣佈峇東埔國會議席懸空,因此安華家屬不相信寬赦局的決定,一切都還未確定(Pending)。

她說,若寬赦局有結果,也應該由國家元首親自簽署信函,將結果告知家屬。

她說,首相署法律事務組總監拿督諾希雅早前在一份宣誓書中向高庭傳達寬赦局的結果,內容沒提及誰參與有關會議等的資料。

“重點是,寬赦局是援引1995年監獄法令第113條款駁回安華家屬的申請,而安華家屬是援引聯邦憲法第48(4)(c)條款向國家元首尋求特赦。”

她解釋,1995年監獄法令第113條款是囚犯本身向國家元首尋求特赦。

“這是我們的爭議,家屬質疑諾希雅在宣誓書中傳達的結果,即安華所施以的5年刑期必須繼續,是否也是國家元首本身的決定。”

她說,雖然法庭駁回安華的申請,她們將會繼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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