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大马照顾独子 泰妇寻夫更新签证
(振林山2日讯)泰籍妇女为了能留在大马照顾14岁独子,目前急着要寻找已失联3年的华裔丈夫,以替她更新即将到期的签证!
来自怡保的利志彬(45岁,建筑工人)和妻子苏佳丽(49岁,泰国曼谷华侨)结婚17年,向来聚少离多,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是在2011年5月9日,当时,他为妻子更新签证后,指称要赶时间,连独生儿子也没有见上一面就离开了。
3年来,利志彬与妻子及怡保家人没有联络,妻子的签证即将于今年7月9日到期,她多次联络丈夫,但手机号码已被他人使用。
苏佳丽今日通过民主行动党士姑来区州议员巫程豪召开记者会,希望丈夫早日回家,替她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公民权,让她可留在大马找工作,维持生活。
婆家也没丈夫消息
她说,她与丈夫在1997年合法注册结婚,育有一名14岁的儿子,丈夫与她因家事常起口角;2008年,丈夫指要到吉隆坡工作,就常年不在家,留下她一人在士姑来雅阁花园住家照顾儿子。
她说,2011年,她的签证到期,曾联络丈夫回家一趟,之后完全没有讯息,丈夫连过年也没有回家,即使是怡保婆家,也没有丈夫的消息。
她说,丈夫没给她家用,她也不能外出工作,儿子的教育费都靠慈善机构捐助。
她担心丈夫迟迟不现身,本身必须回返泰国,留下年纪尚小的孩子在大马,无人照顾。
“2013年10月,孩子要申请大马卡,我到警局备案,终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到大马卡;如今,我的签证即将到期,但丈夫失去联络,不知如何是好。”
巫程豪:速现身免生事端
巫程豪促请迎娶外国新娘的丈夫,在妻子居留本地满5年后,为妻子申请大马永久居民权或公民权,以免发生意外事端,日后造成麻烦。
他说,根据宪法,外国人在大马居留5年后,即可申请公民权,当局可根据情况考量发出大马永久居民权或公民权,一般上只要国文过关,公民权不难申请。
“许多夫妇不了解情况,没提出申请,以致丈夫因车祸或意外过世后,太太就面对居留的问题。”
他说,该社区中心过去也处理过不少这类个案,为受害人申请到永久居民权;以经验而论,来自东南亚的外国人,以及孩子在本地接受完善教育的人士,较容易取得居留权。
他希望利志彬尽快现身,否则,该社区中心将单方面要求苏佳丽的本地家人支持证明,申请让对方逗留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