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留大馬照顧獨子 泰婦尋夫更新簽證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為留大馬照顧獨子 泰婦尋夫更新簽證

(振林山2日訊)泰籍婦女為了能留在大馬照顧14歲獨子,目前急著要尋找已失聯3年的華裔丈夫,以替她更新即將到期的簽證!



來自怡保的利志彬(45歲,建築工人)和妻子蘇佳麗(49歲,泰國曼谷華僑)結婚17年,向來聚少離多,兩人最後一次見面是在2011年5月9日,當時,他為妻子更新簽證後,指稱要趕時間,連獨生兒子也沒有見上一面就離開了。

3年來,利志彬與妻子及怡保家人沒有聯絡,妻子的簽證即將於今年7月9日到期,她多次聯絡丈夫,但手機號碼已被他人使用。

蘇佳麗今日通過民主行動黨士姑來區州議員巫程豪召開記者會,希望丈夫早日回家,替她申請永久居留權或公民權,讓她可留在大馬找工作,維持生活。



婆家也沒丈夫消息

她說,她與丈夫在1997年合法註冊結婚,育有一名14歲的兒子,丈夫與她因家事常起口角;2008年,丈夫指要到吉隆坡工作,就常年不在家,留下她一人在士姑來雅閣花園住家照顧兒子。

她說,2011年,她的簽證到期,曾聯絡丈夫回家一趟,之後完全沒有訊息,丈夫連過年也沒有回家,即使是怡保婆家,也沒有丈夫的消息。

她說,丈夫沒給她家用,她也不能外出工作,兒子的教育費都靠慈善機構捐助。

她擔心丈夫遲遲不現身,本身必須回返泰國,留下年紀尚小的孩子在大馬,無人照顧。

“2013年10月,孩子要申請大馬卡,我到警局備案,終向國民登記局申請到大馬卡;如今,我的簽證即將到期,但丈夫失去聯絡,不知如何是好。”

巫程豪:速現身免生事端

巫程豪促請迎娶外國新娘的丈夫,在妻子居留本地滿5年後,為妻子申請大馬永久居民權或公民權,以免發生意外事端,日後造成麻煩。

他說,根據憲法,外國人在大馬居留5年後,即可申請公民權,當局可根據情況考量發出大馬永久居民權或公民權,一般上只要國文過關,公民權不難申請。

“許多夫婦不了解情況,沒提出申請,以致丈夫因車禍或意外過世後,太太就面對居留的問題。”

他說,該社區中心過去也處理過不少這類個案,為受害人申請到永久居民權;以經驗而論,來自東南亞的外國人,以及孩子在本地接受完善教育的人士,較容易取得居留權。

他希望利志彬盡快現身,否則,該社區中心將單方面要求蘇佳麗的本地家人支持證明,申請讓對方逗留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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