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款吃力還要付消費稅 慈善事業更難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籌款吃力還要付消費稅 慈善事業更難做

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日訊)當今慈善團體及非政府組織向外籌款已很吃力,若政府還要從這些團體籌獲的血汗錢徵收6%消費稅,導致籌款變相“縮水”,今后慈善事業也就更難做了!



據《中國報》瞭解,政府有批准一些慈善組織要求豁免的申請,但那是個別案例;其他相關團體也懇求政府允許它們一律免稅,以讓它們有更充裕的經濟資源,推動和維持慈善事業。

全國防範罪案基金會副主席丹斯里李霖泰說,凡非政府組織或慈善機構舉辦慈善籌款活動,若籌獲逾50萬令吉,就得繳付消費稅,但不包括扣除活動經費,恐怕日后推動慈善事業的人更少,要向社會人士籌款也就更難了。

他說,政府推行消費稅后,一切日常開支已相應增加,換句話說,慈善資金會減少。



他指出,消費稅帶來一定的經濟效應,人們的生活開銷更大,還有多余的錢做慈善嗎?相信熱心的社會人士也愛莫能助。

他指出,非政府組織舉辦慈善籌款活動,是為了幫助有需要的群體,沒有利益可言,政府不應向非政府組織征收消費稅。

他強調,他會代表所有慈善團體發表訴求,懇求政府一律豁免慈善公益機構或非政府組織,不用徵收消費稅。

他補充,政府提倡建立愛心社會,豁免消費稅將是政府表示對慈善團體的支持,最具體而實際的行動,何樂不為呢?

冀政府體恤

*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總會長吳青松

非穆斯林宗教團體向來沒有政府制度化撥款,向外籌款也不易,熱心人士是很多,但經濟能力卻有限,如今消費稅來了,大家的經濟更縮緊。

同樣的,若政府還要從我們的籌款徵收消費稅,我們也是雪上加霜。

我要強調的是,我們收取的捐款,是熱心人士隨緣無求樂捐的,我們也沒有回饋什么服務給捐款人,我們祇是將捐款拿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政府為何還要我們繳付消費稅呢?

我們一直努力籌款,希望達到150萬令吉的目標,唯每次只籌得100萬令吉左右,當中30萬令吉就回饋到地方宗教,其余只夠維持1年運作費。

其實,慈善組織是在協助政府推動社會工作,將社會變得更好,我們只希望得到政府同理和體恤。

捐款人少15%

*明亮之家創辦人拿督程天送

去年9月開始,捐款人數及款項已減少15%。如今落實消費稅后,相信有一部分人減少捐款數額,亦或暫停捐款。

我們籌獲的捐款,主要充當助學金,捐獻給清貧學子;其次,用在推動環保植樹造林計劃。

我們每年都有舉辦慈善晚宴,目標是60萬令吉,多達10萬令吉的晚宴費用是我們自付,不是從籌獲款項中扣除。

我要求政府讓我們豁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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