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盒鉛筆徵稅3令吉 公僕理論.商家退款
(雙溪大年2日訊)購買一盒價值5令吉90仙的鉛筆,竟被徵收3令吉消費稅!
女公務員西蒂昨午在消費稅措施開跑首天,與同事結伴到雙溪大年某霸級市場購買文具,當時購買標籤寫著5令吉90仙的一盒鉛筆,在櫃台付錢時卻被收取8令吉90仙,收銀員回應3令吉是政府徵收的消費稅。
她針對此事與收銀員理論,對方因把購買商品已輸入電腦進賬無法刪除理由,要求她買下鉛筆。
西蒂為了告發此商家所為,決定買下鉛筆,準備向貿消局投報。不過,在記者協調後,商家表明是一場誤會,更願意退回款項,前者才打消投報念頭。
西蒂通過報章提醒消費者購物付錢時,要看清收據價格,免無故多花錢。
她相信若當天未看清楚收據,自己就要多繳付3令吉,這不是給政府的消費稅,反觀是讓商家多賺3令吉,若每人都面對類似問題,商家就發大財。
購物市場經理占朱利指出,公司在提升市場營業系統而引起這些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