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檢定試洩題訴訟案准撤銷 高庭諭令學生家屬付堂費
(吉隆坡2日訊)高庭批准考試局和政府申請撤銷,13歲學生就小六檢定考試(UPSR)因去年洩題需重考而起訴它們的訴訟,並諭令學生家屬需付3000令吉堂費。
承審法官在判詞中,接納答辯人所稱,指此訴訟缺乏合理理由,是一項令人難堪的行為、瑣碎或令人為難、具有偏見及濫用法庭程序,而做出上述決定。
由于法官拿督羅絲奈妮因病告假,其判詞由高級主簿官莫哈末依沙,在申請人撤銷訴訟的代表律師卡馬阿茲拉,及原訴人代表律師拉惹德蘭面前,于內庭代讀。
這名患有閱讀障礙(Penyakit Disleksia)的學生,就去年小六檢定考試泄題必須重考事件,起訴教育部考試局和大馬政府疏忽,要求加重、特別和普通賠償;也提及重考已讓他需多付500令吉再參加補習課。
患閱讀障礙
據訴狀,這名在吉隆坡敦依斯邁花園國小二校就讀的學生,因患有閱讀障礙,在得知重考部分試卷后,比其他學生更緊張和倍感壓力,以致出現情緒和精神壓力問題。
閱讀障礙是指在學習方面無法準確判斷用詞,以及拼寫和解讀能力方面有困難。
起訴人在這起訴訟中,把考試局主任和大馬政府列為第1和第2答辯人,指考試局主任必須為所有政府考試試卷負責和監督,包括小六檢定考試。
但考試局和政府以此訴訟缺乏合理理由,在今年初入稟高庭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