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高庭定于4月7日,聆聽以董總主席葉新田為首的當權派申請暫緩高庭在3月20日,要求董總在21天內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的裁決,以及秘書長傅振荃為首的挑戰派申請葉新田即將4月9日召開的中委會議不合法的禁令。
高庭是是在3月20日駁回葉新田(申請人),挑戰傅振荃發出的召開中委會特別會議通知信內的兩項議案是否合法的申請,並諭令敗訴的葉新田支付1萬令吉堂費。
而挑戰派18名中央委員今日向法庭申請禁令,要求法庭宣判葉新田在3月26日前發出的4封撤銷,及委任董總中央常務委員職務信函,及在4月9日召開的中委會議不合法。
訴狀中也向法庭申請,讓傅振荃有權力在法庭規定的21天內,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的庭令,同時讓該書中提及的32中委名單出席會議,並重選第29屆常委會職位。
高庭法官華茲爾阿南邁丁于內庭,在傅振荃代表律師葉麗蓮,及葉新田代表律師拿督菲洛胡欣面前這么決定。
雙方今日皆有現身法庭,但庭內只有挑戰派的人馬,而葉新田一直在法庭的食堂等待律師的消息。
傅振荃今日在庭外受訪時,指他們今日申請禁令,要求法庭宣判葉新田沒有依據高庭諭令,一再違反董總章程,但是否會起訴葉新田藐視法庭,他則指律師團還在研究中。
其他出席者包括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里彭茂燊、董總署理主席鄒壽漢、副主席許海明、陳國輝、中委楊應俊及馬六甲董聯會理事楊才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