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南:冒违宪风险 伊党走法律漏洞
(吉隆坡3日讯)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强调,若伊斯兰党欲达致建立神权国号称的神圣目标,就必须堂堂正正依循现有法治制度行事,不能投机取巧走法律漏洞。
他认为,作为立法议员的伊党领袖,应理解联邦宪法乃国家最高法律,而宪法第9附录已阐明,我国刑事法属于联邦政府权限。
“但遗憾的是,伊斯兰党可能考虑到没有把握取得国会三分之二的支持修宪,竟然甘冒违宪风险,也不惜走捷径在州议会通过《丹州伊刑法典(二)修正案》和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修改《伊斯兰法庭法》,一厢情愿以为透过州议会的通过,就能得偿所愿,改变既有的国内刑事制度和世俗国体。”
破坏三权分立机制
他在文告中,针对国内目前的法律修改,有违宪法和民主人权原则的趋势,表达担忧。
另外,吴健南也说,该局也关注内政部最近所提呈的一系列反恐相关法案,并认为该法案表面上主要针对威胁性逐渐抬头的伊斯兰国,但实则上却进一步压缩国民的个人民主人权和自由,破坏三权分立机制的监督与平衡功能。
他认为,不管当局把延扣的权利交给由最高元首所委任的防恐局成员,或防范罪案委员会,在三权分立原则底下,他们始终是执法单位的一环,难以执行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