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聯控股誹謗案上訴失敗 陳凱希須賠4人131萬
(布城3日訊)海鷗創辦人兼集團董事經理陳凱希今日在當年商聯控股風波惹上的誹謗官司中上訴失敗,必須賠償商聯控股前主席丹斯裡林源德等4人,名譽損失及堂費在內的131萬令吉。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希山慕丁為首的上訴庭3司,一致駁回陳凱希的上訴,同時諭令他另外支付3萬令吉堂費;另兩名法官是拿督烏米卡宋及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
陳凱希曾擔任商聯控股董事,在當年發生的商聯控股風波中,發起商聯控股捍衛股東權益籌委會;陳凱希是因為在召開的幾場記者會上發表“黑箱作業”及“6人幫”言論,遭林源德等人起訴。
賠償包括堂費
希山慕丁說,上訴庭一致裁決,不干預高庭的判決,因此駁回上訴人(陳凱希)的上訴。
林源德等人代表律師為張清威及陳瑞寶,他們提出5萬令吉的堂費,不過陳凱希的代表律師拉溫登則要求減至1萬令吉,最後上訴庭批准3萬令吉的堂費。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馬比於去年2月19日,宣判林源德等人勝訴,諭令陳凱希賠償名譽損失和支付堂費。
林源德、陳法盛、張福財和楊耀才就陳凱希發表的“黑箱作業”言論興訟,因“6人幫”言論興訟的起訴人則是林源德、陳法盛,繆進新、張福財和楊耀才博士。
兩宗誹謗訴訟之後聯審,商聯控股前顧問已故丹斯里顏清文生前入稟這場官司,但在辭世後,訴訟已被撤銷。
繆進新目前是商聯控股董事主席,陳法盛是董事經理,張福財和楊耀才為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