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伊刑法有政治意图 敦马劝巫统别支持
(赛城4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说,伊斯兰党在丹州落实的伊刑法,并非是真正的伊刑法,丹州伊刑法更趋向政治而非宗教教义,伊党意图是为了赢得大选。
“即使是巫统,也不应该支持伊刑法,丹州巫统州议员赞成通过伊刑法,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在支持什么?”
他说,巫统考虑到政治现实,即以为不支持伊刑法就无法获得穆斯林的支持;但这是错误想法,因为现有的伊刑法是错误,并且不能在马来西亚实行,因为大马是一个多元宗教的国家,推行伊刑法有违宪法。
马哈迪今早出席“年轻人须知”对话会时,如是回应一名与会者提问。
马哈迪说,拒绝伊刑法有2个理由,即公平性和伊党意图;他解释,根据《古兰经》,伊刑法应套用在所有人身上,若两个人犯案,一名穆斯林和一名非穆斯林,不可能穆斯林被砍手,而非穆斯林监禁2个月,这不公平。
“乱石丢死刑罚也不曾在《古兰经》出现,当穆斯林说‘bismillahirrahmanirrahim’时,意指:‘以阿拉之名是最仁慈和富有同情’,那你还觉得乱石丢死一个人,是仁慈行为?”
“伊党落实伊刑法意图简单,他们是为了赢得大选,已重政治胜于宗教,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曾提及延迟提呈伊刑法因‘友党’不支持,所以伊党目的从来就是政治不是宗教。”
“我从来不对此(不支持伊刑法)感到愧疚,要处理伊斯兰家务事,我们有伊斯兰法庭,要惩戒刑事犯罪我们有普通刑法,这是绝对公平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