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仙零6分直接進11仙 網上過賬變相徵10%消費稅
(無拉港4日訊)網上過賬服務消費稅高達10%?
民眾若使用不同銀行網上過賬服務付10仙的服務費,消費稅為6分,惟銀行系統無法計算太小的數額,直接進位成1仙,民眾現今需繳付的費用為11仙,換言之被征收稅稅率為10%。
數名使用網上過賬服務的用戶基于不滿銀行變相征收10%消費稅,向無拉港區州議員黃田志做出投訴,黃田志查證后才察覺本身也在“不察覺”的情況下支付了10%稅率。
據他接獲的投訴,共有三家銀行消費稅系統是以上情況。
抨趁稅打劫
黃田志指出,落實消費稅后,不同銀行的網上過賬服務所征收的服務費和消費稅的總額理應是10仙零6分(0.106),但目前大部分的銀行都征收11仙(0.11),明顯6%的消費稅已變相漲至10%。
他指出,據他向大馬銀行公會領取的資料顯示,截至昨日,全國共有超過1760萬人次的銀行客戶使用網上過賬服務,保守估計,基于銀行目前已多征收4%的消費稅,即代表只要每名客戶每月進行一次的網上過賬服務,銀行每月從消費者身上可抽得額外7萬400令吉的稅額。
“試問每月多出的7萬400令吉稅額是去了哪裡?由政府還是銀行保管呢,切記這只是一個保守估計,涉及數額可能更多。”
他坦言,銀行做法猶如從稅務中牟取暴利和“趁稅打劫”,實屬不應該的行為,希望政府和銀行方面可做出解釋。
建議銀行服務免消費稅
黃田志認為政府應將銀行服務列為豁免消費稅事項。
他也建議銀行月尾才總結網上用戶的過賬次數,以過賬總次數來計算服務費和消費稅,而不是目前每次交易都收取11仙。”
他舉例,一間公司透過網上發薪都需個別進行,如果逾1千名員工,支付的消費稅務是很可觀的數目。
他說,網上轉賬用戶越來越多,政府必須認真探討,如果政府無法解決,乾脆取消征收消費稅。
此外,他指6%消費稅雖已取代10%銷售稅,惟很多物品已起價,因兩項稅務運作完全不相符。
他舉例,一件100令吉的物品在征收10%銷售稅,物價是110令吉,經過仲介人增至130令吉,落實消費稅后約126令吉,由于物品需經過多名仲介,個別征收消費稅下,物品交到消費者手上,價格已大幅度增加。
職員促勿計較
★劉陽(69歲)
我對網上過賬服務的消費稅由0.06仙變成0.10仙感到驚訝,親自前往銀行查詢,反被銀行職員要求勿因小數額而和銀行計較。
儘管1仙稅務數額不大,但政府已規定消費稅率是6%,銀行不能因系統無法計算數額過小的0.06仙而近位至0.10仙,變相收取10%稅率 ,銀行目前征收的消費稅存有誤導性。
6%和10%的數目相差近一倍,如果銀行要求我們不要在意,相對的,政府又何必在意和向我們征收消費稅呢?
對消費者不公
★杜偉良(32歲,從事網上服務)
我每月都會多次使用網上過賬服務,因此得知銀行變相征收10%消費稅后也感到不滿意,對消費者非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