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反貪污委員會前副主席蘇蒂娜指出,矌工也是貪污的一種,別人給機會你矌工你就矌工,就是賄賂和收賄。
“廉正和貪污如同黑與白,是完全對立和不同的事項,當你濫用受委託的權力來謀取私利,就是貪污。”
她說,反之如果使用受委托的權利不為自己,而是造福人群,就是廉正。
蘇蒂娜今早出席廉正研討會主講“貪污與廉正”時,這樣指出。
另兩名主講人分別是國家廉政機構董事拿督依布拉欣阿末和大馬國際伊斯蘭大學講師拿督西迪;主持人則是“青年國會議員”祖萊卡。
蘇蒂娜說,一般上,官員受委托權力后就有“權限”,但這個權限也有分書面列明或否;書面列明的權限很容易把涉貪者控上法庭,即如果有關官員超過有關權限,就是觸法。
我國廉正指數不合格
“反貪會官員面對最大問題是沒有書面列明權限,在法庭上很難白紙黑字有力控訴。”
同時,蘇蒂娜指出,在一些情況中,一些官員沒有受賄卻以本身權限讓身邊親人獲益或得利,有關官員也屬牴觸貪污法令。
她舉例,曾有一名消拯局州主任兼報价委員會主席,為消拯局尋找和決定合適賣家,為消拯局增添器材和設備。
“結果,這名主任決定讓本身妻舅的公司購買,原本市价180令吉的物品變為2400令吉,最終遭揭發被捕;對方雖然沒有得獲得差价的利益,卻令妻舅獲暴利,也觸貪污罪。”
蘇蒂娜說,根據國際組織發佈的廉正指數,我國還處于不合格的位置,因此還要加強各方面,包括改善政府機構機制、公共領域和私人界全面參與和持續性反貪等。
依布拉欣:大馬人為錢從政
依布拉欣阿末指出,國外文化是人有錢了才進入政治圈服務人民,大馬卻是為了有錢而進入政治圈。
“在國內,也有人加入政府部門或機構是為了牟利,因為他們認為在這些地方可以獲得利益,不再是為了服務國家和人民。”
他說,大馬的廉正情況還不理想,因此,政府必須在反貪工作上繼續努力,以減低貪污情況。
“除了政府,個人和家庭也要配合和加強反貪醒覺,一切從最基本做起,雙管齊下始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