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案维持高庭判决 陈凯希考虑上诉
(吉隆坡4日讯)商联控股前董事陈凯希,不排除针对上诉庭驳回其上诉申请,维持高庭谕令赔偿商联控股前主席丹斯里林源德等4人名誉损失,及堂费在内的131万令吉的判决,上诉至联邦法院。
他说,上诉至联邦法院,并由五司会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他将在内部商讨后,才作进一步决定。
陈凯希也是海鸥创办人兼集团董事经理,他在商联控股风波中,发起商联控股捍卫股东权益筹委会,他因为在所召开的几场记者会上发表“黑箱作业”及“六人帮”言论,遭林源德等人起诉诽谤。
高庭法官拿督阿丝玛比于去年2月19日,宣判林源德等人胜诉,谕令陈凯希赔偿名誉损失和支付堂费。
陈凯希指出,他有1个多月的时间考虑及在内部商讨,因此,目前未能决定是否上诉。
“对于上诉被驳回,我是不服的,上诉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以拿督希山慕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五一致裁决,以不干预高庭的判决为由,驳回上诉人(陈凯希)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