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案維持高庭判決 陳凱希考慮上訴

(吉隆坡4日訊)商聯控股前董事陳凱希,不排除針對上訴庭駁回其上訴申請,維持高庭諭令賠償商聯控股前主席丹斯里林源德等4人名譽損失,及堂費在內的131萬令吉的判決,上訴至聯邦法院。

他說,上訴至聯邦法院,並由五司會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他將在內部商討后,才作進一步決定。

陳凱希也是海鷗創辦人兼集團董事經理,他在商聯控股風波中,發起商聯控股捍衛股東權益籌委會,他因為在所召開的幾場記者會上發表“黑箱作業”及“六人幫”言論,遭林源德等人起訴誹謗。

高庭法官拿督阿絲瑪比于去年2月19日,宣判林源德等人勝訴,諭令陳凱希賠償名譽損失和支付堂費。

陳凱希指出,他有1個多月的時間考慮及在內部商討,因此,目前未能決定是否上訴。

“對于上訴被駁回,我是不服的,上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以拿督希山慕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週五一致裁決,以不干預高庭的判決為由,駁回上訴人(陳凱希)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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