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青促貿消部 制定服務費條例
(吉隆坡5日訊)馬青促貿消部為商家服務費制定條例加以規範,相信這對于商家和消費人雙方都是較為公平的方式。
馬青青年專才局主任朱偉勝今日發文告說,馬青青年專才局發現,某些商家本身徵收服務費,而同時基于有關服務費去徵收消費稅,此舉引起不少關注。
他說,商家收取服務費並非新課題,早在消費稅落實之前即已存在,是商家以一種讓顧客給小費的形式去收取。消費稅的落實讓消費人突然發現服務費的存在,並為此有所質疑。
“服務費的徵收缺乏條例加以規範,導致消費人對服務費缺乏瞭解甚至產生誤解,而在部分個案當中,也有商家是為了賺取更多利益的目的而徵收服務費。”
因此,他促請貿消部必須對商家徵收服務費制定明確條例,強制有徵收服務費的商家,在店面入口處清楚標示所徵收的服務費,以消費人自行決定是否要繼續光顧有關商店,也避免消費人在不知情下被要求繳付服務費而引起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