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叫調低一下叫簽約 業者促政府勿爽爽就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一下叫調低一下叫簽約 業者促政府勿爽爽就講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6日訊)酒店及餐館業者促請政府勿“爽爽就講”,一下叫業者調低10%服務費,一下又叫業者要與員工簽勞資合約,還需張貼告示牌才可收取10%服務費。



業者指出,新聘請的員工通過2至3個月試用期后,都有按照人力資源部的程序,雙方簽署勞資合約,同時遵守合約條款,既然大家長久都奉公守法,對于今日部長的一聲下令,難道也要唯命是從?

他們說,10%服務費是標準收費,不是僱主要的,是按員工表現及年資來獎賞員工,若服務不好,顧客願意給嗎?

“同樣的,若顧客願意付,請問部長大人,這又有何不對?”



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日前建議,餐廳和酒店無須收取高達10%的服務費,他們可以考慮收取低于10%服務費,以吸引顧客上門光顧。

需張貼告示牌說明

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利亞斯宣佈,即日起,所有酒店和餐館須有資方與員工的勞資合約(CA)才可收取10%服務費(ServicesCharge),並需張貼告示牌說明,否則將受對付。

據本報瞭解,一些酒店並不打算調低服務收費,尤其是較高星級的酒店,基本上,管理層對員工日常工作表現都有嚴格的監督指標,不達標者初犯會給予口頭警告。

若再重犯,可能要寫解釋信或被調職,重新接受基本訓練,態度惡劣的職員直接被開除。

業者強調,服務費或小費對員工是一個很重要認同,他們畢竟是經過公司耗資不少財力及時間,經過嚴格的人力培訓,才培訓出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類似“獎賞”是值得給他們的。

部分業者收5%服務費

雖然大部分餐飲業者向顧客收取10%服務費,然而也有一些業者只收取5%服務費。

蒲種溫馨樓行政總廚劉凱賢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普通吃飯的家庭式顧客多數只會按照單據註明的服務費率來付錢,不會多給額外小費,相反的,若是公司宴請,如收工宴或慰勞宴等,或個人辦生日或彌月宴席等,主人家通常會比較“闊綽”,除了給服務費,還給侍應生額外小費或紅包。

他說,消費稅后,溫馨樓的餐點還是維持原價,也沒暗中提高服務費,還是收5%服務費而已。

大企業習慣給小費

他指出,本地一些大企業也習慣給侍應生小費,無論服務費、小費或紅包,這些全是平分給員工的,旨在激勵大家再接再勵,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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