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养牛中心弊案 反贪会获批上诉准令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国家养牛中心弊案 反贪会获批上诉准令

(布城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批准上诉准令给反贪会,以便反贪会就两年前国家养牛中心弊案向两名代表律师发出的录口供通知书被判无效,提出上诉。



此上诉准令获得以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五司批准,以针对反贪会在任何一宗刑事调查过程中,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0(i)(a)条文所发出的通知书是否合适,作出司法检讨。

该条文允许反贪会调查员可传召任何人录口供,以协助案件的调查,包括被调查者的代表律师。

拉蒂花和慕尔妮是于2012年4月30日入禀高庭,要求宣判反贪会举止违宪,以及要求撤销通知书。



申请指出,她们于2012年3月19日接到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0(i)(a)条文所发出的通知书,指示她们在3月23日到布城反贪会总部接受调查;若不遵从,将在该法令第48(c)条文下被控。

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查丽哈尤索口头裁决时说,反贪会向申请人兼律师拉蒂花和慕尔妮,发出要求盘问她们的通知书,是恐吓她们,以便取得2名申请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资料。

法官说,反贪会援引反贪会法令第48(c)条文要求盘问2人做法,属不合理及滥权。

2013年1月30日,高庭允许两名律师要求进行司法审核的申请,即反贪会于去年3月19日发出的盘问通知书无效。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林顿艾柏特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于2014年11月17日,一致决定推翻反贪会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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