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約已失億 RTM大手筆買問題發射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未簽約已失億 RTM大手筆買問題發射器

(吉隆坡6日訊)還未簽約,先付逾億!



今日公佈的《2014年國家總審計司報告》系列1,雖比往年少了政府採購過程買貴的問題,卻仍出現不少新弊端;最顯著的弊端,首推國營電視台未與馬電訊簽約,就已支付對方超過1億令吉費用,換來問題多多的播放信號發射器。

國家總審計司丹斯里安比林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涵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51項表現審計和16項政聯公司的審計報告。

報告指出,國營電視台(RTM)自使用馬電訊(Telekom Malaysia)提供的播放信號發射器后問題不斷;更令人詬病的是,有關合約未正式簽署前,電視台就已繳付馬電訊1億314萬令吉費用。



財政部曾致函提醒

報告指出,電視台與馬電訊自2012年10月9日起至2013年12月17日,共進行8次付款,款額介于1209萬令吉至1376萬之間,總額1億314萬令吉。

報告說,財政部在一封誌期2014年7月22日的信函指出,財政部發現國營電視台在未與馬電訊正式簽署合約即付款后,就致函希望相關單位謹慎處理此事。

多收20.2%收費

信函也強調,財政部這封志期2014年7月22日的信函並非一封有關“特別批准”的信函,而是通知相關單位,該部已發現電視台與馬電訊“未簽約先給錢”之事。

通訊及多媒體部也針對此事指出,與馬電訊簽署的播放信號發射器合約闡明,每年的費用為942萬令吉;總審計局卻發現,馬電訊向電視台在位于砂拉越詩巫的一個信號發射站,收取比原定價格多出20.2%的收費。

報告提及,國營電視台與馬電訊事后前往該座發射站對該站的電供和流量等展開調查,發現發射站的電流量為每小時62.94千瓦時,所應支付的實際款項為27萬6825令吉60仙,而非一早就商議好的每年支付31萬令吉。

“馬電訊過后同意將國營電視台多付的款項,在未來電視台繳付款項時做出回扣。通訊部也允諾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中弊端。”

報告提出84項建議給中央

《2014年國家總審計司報告》系列1的審計範圍,概括建築、維修、採購、活動、稅收管理、社會、安全、農業、體育、供應、禽畜業、服務,以及公司管理領域。

安比林指出,報告也提出84項建議予中央政府、17項建議予法定機構和112項建議予州政府,以便改善現有弱點。

他說,與往常一樣,涉及的部門主管將提前獲知報告提到的事項,以進行確認。

此外,財政部也發佈《回應報告》,解釋審計司報告內提到的課題及所採取的行動。

配合審計司報告系列1提呈國會,政府將于週二下午3時15分,在國營電視台舉行媒體交流會,對審計司報告中提出的紕漏作出解釋。

預計參與上述會議的政府代表包括政府首席秘書及部門秘書長。

審計報告揭露弊端

◆過去3年,共有6577人重複領取一個大馬援助金(BR1M),金額高達334萬令吉

◆8間政府診療所使用的8台“高壓滅菌器”,已經過期3至100個月

◆國營電視台未與馬電訊簽約,就已支付對方超過1億令吉費用

◆國營電視台自使用馬電訊提供的播放信號發射器后,問題不斷

◆國家人口及家庭發展局規劃不當,導致人手不足

◆國家人口及家庭發展局管理欠妥,逾20萬令吉器材被閒置,有的甚至連塑料袋包裝都未曾拆卸

◆信號發射站周圍堆滿枝葉多時沒有人清理,衛生情況糟糕

◆武裝部隊英雄大樓延期完工,使得工程費必須另外多付33萬令吉

◆馬電訊與國營電視台簽署的信號發射站地段租借合約出現大紕漏,數個信號發射站的地段尺寸,比合約中闡明的“縮水”

國營電視台在2014年8月26日合約簽署前,所繳付給馬電訊的款項
日期
款項(令吉)
2012年 10月9日 1209萬
10月9日 209萬
11月30日 1209萬
12月20日 1209萬
2013年 6月7日 1350萬
7月24日 1376萬
11月11日 1376萬
12月17日 1376萬
總額 1億零31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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