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10%服务费称收4% 快餐店接警告信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征10%服务费称收4% 快餐店接警告信

(哥打峇鲁8日讯)哥市一间快餐店向消费者征收10%服务费之余,还加上6%消费税,被吉兰丹贸消局发警告信!



吉兰丹贸消局主任拿督阿都加尼指出,商家不但自行征收10%服务费,还企图蒙骗执法人员称仅收4%的服务费。

他说,经过该局查证下,不是商家所指的仅收4%的服务费,该局将根据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第21条文,发出函件要求商家必须在3天内,作出解释。

确保单据正确



若商家3天内无法解释涨价原因将被提控。一旦罪成商家可被面对罚款5万令吉至10万令吉。

他昨晚在哥市购物广场展开突击检查后这么说。

阿都加尼说,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日前才发出谕令,所有酒店和餐馆须有资方与员工的劳资合约(CA),才可收取10%服务费,同时需张贴告示牌列明,否则将受对付。

他促请消费者,要确保收取的消费税单据是正确的,若是民众发现业者胡乱提高价格,可向贸消部投诉。

“提供服务者须列明为何要收取服务费和提供了什么服务,这其实是业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消费者更要明智的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

他说,该局也接到总部指示在取缔和检查消费税情况的同时,也到酒店和餐馆检查有关服务费事项。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