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憂鬱症 父殺子無罪逃死劫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患憂鬱症 父殺子無罪逃死劫

(莎阿南8日訊)高庭今日以一名父親犯下謀殺罪名時神智不清為由,宣判他於去年初殺死么子,及企圖謀殺另兩名女兒罪名不成立,逃過死劫。



高庭法官拿督雅茲慕斯達法裁決時說,45歲的被告諾拉茲曼在自辯時,指本身對孩子做出上述舉動,是因為當時處於神智不清的情況,辯方也成功證明這一點。

“另外被告在企圖謀殺另兩名孩子不遂,但導致他們重傷,根據精神科法醫的報告顯示,被告的確患有憂鬱症,對此,法庭宣判被告無罪釋放,但必須被送往霹靂烏魯近打醫院,直到獲得雪州大臣允許被釋放為止。”

他說,該報告指被告在行兇時並不清醒,沒有意識到本身做的行為已牴觸法律。



控狀指被告,於2014年1月30日下午4時左右,在位於萬宜新鎮第4區4/9G路的住家內,殺死其7歲孩子,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2女兒受傷

被告同時也在同一時間和地點,企圖謀殺另兩名11及13歲的孩子,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高20年。

此案一共傳召6名控方證人,及1名辯方證人;負責此案的主控官是旺祖萊達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是哈絲娜。

媒體早前報導,7歲的死者祖萊哈是被父親割頸至死,13歲的孩子麗雅娜後頸受傷及拇指斷裂,以及11歲的瑪麗央則是後腦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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