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河無頭女屍案 助棄屍被告監30個月
(新加坡8日訊)“黃埔河無頭女屍案”;被告古爾沙蘭星替認識才兩三個月的朋友棄屍,今午被判坐牢30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2013年12月12日,33歲印度籍女子嘉文達考爾,被人發現漂浮在黃埔河,屍體缺了頭顱和雙掌,上半身赤裸。
警方很快逮捕涉案的古爾沙蘭星(27歲),同時通緝死者丈夫哈維達星(35歲),兩人同樣來自印度。
被告原本被控謀殺,控方過後改控他銷毀證據和知情不報兩項罪名,他上個月認罪。
兇手潛逃出國
案情顯示,2013年12月11日,哈維達找被告幫忙把一些東西從他的住處搬到黃埔河附近,被告同意;搬東西時,被告原以為箱子裡裝的是衣服,後來才發現裡頭裝的是哈維達妻子嘉文達的屍體。
哈維達當時解釋,早上和妻子吵架後,揍了她脖子一拳,妻子過後失去意識。他留下妻子獨自出門,回家後發現妻子已經死了,決定毀屍滅跡。被告得知真相後答應繼續幫忙。
哈維達事後潛逃出國,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