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男童遭母男友摑打案‧ 推事擔心父無法兼母職 男童暫歸母撫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華裔男童遭母男友摑打案‧ 推事擔心父無法兼母職 男童暫歸母撫養

(關丹8日訊)“7歲華裔男童遭母親男友摑打案”;由于男童父親工作忙碌恐無法身兼母職,及在男童主動要求與母親同住下,推事庭今午宣判將男童臨時撫養權交給母親。



儘管男童是在母親照顧下,被母親男友虐打,但推事麗妮查閱福利局提呈的報告后,認為男童母親仍有能力照顧孩子,這項結果讓男童父親羅伊良(50歲、機械操作員)很失望。

當羅伊良在庭外欲撫摸坐在前妻旁兒子的手時,遭前妻及一名女友人阻擋,不許他靠近兒子,雙方因此起爭執,公正黨關丹德倫敦區州議員沈春祥協調。

沈春祥說,之前被安置在福利局兒童之家的男童,事后曾表明想和爸爸同住,期間立場一直變,今天再問他時,表明願意與媽媽同住。



“羅伊良告訴福利局,他工作時間是從早上6時至下午6時,若獲得撫養權會將孩子交由在柔佛的親戚照顧,才會把臨時撫養權交給女方。”

另一方面,一名福利局官員說,該局會監督男童情況3年,男童母親須在這3年遵守5項條件,否則將面對1000令吉罰款,及失撫養權。

5項條件包括,母親若接到福利局指示,就得按時帶男童見官員、福利局官員有權在任何時間及地點見男童、母親須提供孩子完善教育、母親不能擅自把男童交給他人照顧,及須與官員商討任何有關男童的事務。

新聞背景
身有22籐鞭痕

關丹培才華小一年級生羅姓男童(7歲),3月11日晚上在家中被母親男友(50歲、廟祝)摑打雙臉頰至紅腫,身上更有多達22個籐鞭痕。其同學家長見到其臉部傷痕后,通知男童父親羅伊良,繼而揭發男童不只一次被虐打。

男童父親于12日報案,男童即被福利局官員安置在兒童之家,警方隨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23傷人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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