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遇害案只控1罪 被告承認誤殺監18年
(亞羅士打9日訊)轟動一時的“三姐妹遇害案”今日下判,承認誤殺其中一名死者諾莎菲卡的被告莫哈末法伊斯,被判監禁18年,刑期從去年1月15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莫哈末法伊斯原本被控謀殺罪,但在今年3月26日獲控方修改控狀,改為誤殺罪後,改口認罪。
控狀指出,被告在2013年11月29日晚上9時30分至11時30分期間,在吉北打惹甘榜亞羅士寧邦荒野誤殺諾莎菲卡,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誤殺條文,罪成可被判最高30年監禁,另加罰款。
司法專員朱家昇今日在亞羅士打高庭陳詞時指出,衡量被告及公眾的利益後,做出這項裁決。
他說,驗屍報告指出,死者諾莎菲卡死因是溺斃,身上有8道瘀傷及刮痕,即眼旁瘀傷、前額及鼻子有刮痕、左耳後瘀傷、胳膊處有刮痕、身體有刮痕、背部旁有瘀傷、私處外側瘀傷及處女膜有瘀傷及刮痕,可能因而致死。
蓄意溺死
他說,被告更將死者臉部按壓泥水中,導致死者吸入300毫升泥水,顯然被告蓄意溺死死者,擁有誤殺成分。
被告今日出庭時表現冷靜,在翻譯員翻譯下,聆聽司法專員的陳詞。
朱家昇在陳詞時勸勉被告,需在牢中好好善用時間,並反省自身所犯下的錯誤,在出獄後不再重蹈覆轍,重新開始新生活。
死者二妹諾依再蒂(12歲)和小妹布德里努魯(3歲)的屍體,在姐姐死後隔天被發現,棄屍地點是距離甘榜巴東柏丹年的吉打慕達農業發展局運河約3.5公里處,但嫌犯卻未在這兩姐妹遇害案中被控。
新聞背景
化驗證實沒遭性侵
3名巫裔姐妹花諾莎菲卡(14歲)、諾依再蒂(12歲)和布德里努魯(3歲)於2013年11月29日傍晚大約7時30分結伴到鄰居家玩樂後沒有返家,隔日,長女諾莎菲卡遭人發現臥屍吉北打惹甘榜亞羅士寧邦荒野,另2名姐妹則不知所終。
當時,死者僅穿內衣褲,坊間一度傳出死者生前或遭性侵,不過,化驗報告出爐否決這傳言。
令人驚愕是,隨後另2名姐妹則遭人發現浮屍在甘榜巴東柏丹年的吉打慕達農業發展局運河約3.5公里處。
事後,姐妹花的父親魯斯迪(39歲)被指夢到長女諾莎菲卡來報夢,還列出一個嫌兇名字,警方過後捉獲2名嫌犯,其中一人較後成為警方污點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