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考虑担保人利益 拟制定新破产法律
(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指出,从2008年至今年1月31日,全国有13万2543宗破产案例,其中9万3036人为男性,占70.2%;女性为3万9507人或29.8%。
她说,若以种族分类,则6万3011人为巫裔(48%)、4万1732人为华裔(31%)、1万7271人为印裔(13%),以及其他种族是1万零529人(8%)。
“若根据年龄,25至34岁占多数,达2万7701人。”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提问时,这么说。
推出单独指令
南希指出,政府正在制定新的破产法律,大马报穷局也在决定数项革新建议,以纳入新法律。
她说,考虑重新研究的事项包括破产通知和破产申请的传递,以替代方式传递,并推出单独指令(Perintah Tunggal),以取代两层指令(Perintah Dua Tahap)。
“单独指令指欠款人无法免于破产,解救机制则将一同附在该指令内。”
她指出,目前根据破产法令,破产人士可拥有的财产包括用品、衣物、住宿地及其他必需品,以供本身和配偶使用,总值不能超过5000令吉。
“上述数额不足以应付现今生活,政府必需重新评估,以定下合理数额。”
她说,新的破产法律也将考量担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