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考慮擔保人利益 擬制定新破產法律

(吉隆坡9日訊)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指出,從2008年至今年1月31日,全國有13萬2543宗破產案例,其中9萬3036人為男性,占70.2%;女性為3萬9507人或29.8%。

她說,若以種族分類,則6萬3011人為巫裔(48%)、4萬1732人為華裔(31%)、1萬7271人為印裔(13%),以及其他種族是1萬零529人(8%)。

“若根據年齡,25至34歲佔多數,達2萬7701人。”

她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民主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的提問時,這么說。

推出單獨指令

南希指出,政府正在制定新的破產法律,大馬報窮局也在決定數項革新建議,以納入新法律。

她說,考慮重新研究的事項包括破產通知和破產申請的傳遞,以替代方式傳遞,並推出單獨指令(Perintah Tunggal),以取代兩層指令(Perintah Dua Tahap)。

“單獨指令指欠款人無法免于破產,解救機制則將一同附在該指令內。”

她指出,目前根據破產法令,破產人士可擁有的財產包括用品、衣物、住宿地及其他必需品,以供本身和配偶使用,總值不能超過5000令吉。

“上述數額不足以應付現今生活,政府必需重新評估,以定下合理數額。”

她說,新的破產法律也將考量擔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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