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俐瑩 : 有服務有付費

服務稅?服務費?傻傻分不清楚…

消費稅自4月1日上演以來,幾乎每隔幾日都會有新鮮的戲碼上映,有如處境劇,雖原班人馬但每個星期都會有新的內容,從真假單據、到手抄票據、到預付電話充值卡征不征稅,本期是服務費收得合不合理。

這個被商家收了好幾年的服務費,今天卻被當成是新鮮事般的在討論,什么情況該收,收入作何用途,可不可以拒給,好奇心作祟很想問大家,過去這些年你以為單據上寫的,你所付的這些服務費是什么?

有一名網友說,其實大家不是不了解(在我看來明明就是不了解,所以才會出現政府稅、服務稅、銷售稅等,還混為一談),只是這“稅不稅”現在是國內的大勢,只是純粹的民怨,就是不甘願給,要怨!

說到重點了,“不甘願給”。其實這些年來光顧過很多餐廳,很多都在收服務費,只是有多少家的服務,是真的讓你我都心服口服願意奉上這服務費的呢?

給這10%服務費讓你慰勞一下你的員工不是問題,如果你的員工…不再臉黑黑對著我、有疑問時不會十問九不應、要下單有需要時不會叫了200年都沒人來招呼、送上食物時不要亂丟亂放、下單慢結賬更慢…等等讓人不但不想給服務費,甚至是吃都吃不下的服務態度,統統改善一下,這小費你不說,我都心甘情願自動會掏出來。

到國外我就很常自動給小費,最主要是他們大太陽般的笑容,不服務已讓你心情大好,之后殷勤的招呼不在話下,偶爾還會有意想不到的貼心舉動。

這種服務即使不是真心或免費的,也應該要有,更何況是要付錢買回來的(服務),不應該要獻上一定的服務水準嗎?

現在政府開到口說,不滿意可不給服務費,我說大家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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