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牌 新广告牌 登州政府谕令须附爪夷文
(瓜拉登嘉楼9日讯)登州政府向各地方政府发出指令,强制州内所有商业招牌及广告宣传用途的广告牌、海报和横幅等,内容都必须书写上爪夷文。
根据州政府秘书拿督奥斯曼慕达向各政府部门领导发出的指示函件,所有新提呈的商业或广告牌申请,都必须遵循上述新条例,内容必须附带爪夷文字。
同时,申请已获批准但未及上挂的广告牌、商业招牌、横幅及海报等,都必须先加上爪夷文才被视为符合规格。
有关发出给所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机构,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函件,清楚传达上述指令。
在这之前,当局仅通过提供折扣方式,鼓励商家在商业广告牌附加爪夷文,但并非强制性质,商家可自行决定是否书写爪夷文。
瓜登市政厅市区服务组主任阿里芬阿都拉证实瓜登市政厅已接获州政府秘书署发出的有关公函。
他说,当局提出广告及商业招牌等附上爪夷文的建议已久,但并未强制落实,商家仍有权自行决定。
不过,随着州政府秘书署发出上述指令,所有相关的商家都必须遵守,尤其是新提出申请的商业招牌和广告牌。
他也指出,年头已申请更新招牌税的商业招牌,则可宽限到明年更新招牌时,再更新商业招牌的文字内容。
包括非政府组织横幅
强制在商业招牌和广告牌等书写爪夷文措施,受限制的也包括非政府组织张挂的活动宣传横幅。
阿里芬阿都拉指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场所张挂的宣传横幅,事先要获得瓜登市政厅批准,所以也必须写上爪夷文字。
不过,询及华团或宗教等华社民间团体是否也受到有关限制,他指出,涉及非马来人的非政府组织是否必须遵循新措施,有待进一步厘清。
与此同时,由于该指令在众人措手不及之际发出,许多商家和受委任官员包括市议员都被蒙在鼓里,连打造商业招牌、广告牌及横幅等的广告商也指未接获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