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圓圓:該不該給服務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曾圓圓:該不該給服務費?

服務費,也就是 “Sevice Charge”;很少人會去瞭解,自己所付的服務費,最後到底進誰的口袋。



政府實行消費稅後,大家都好像變得格外精明,精打細算成了大家的必備行為,每次消費都會細算。

說穿了,就是要看看,加上6%消費稅後,自己總共要“多付”多少錢。

消費稅的實行帶出了一個大家一直以來都忽略的事物──服務費,尤其服務費多數都是10%,比消費稅還高,讓消費者格外醒神。



其實政府制訂服務費最高可收10%,而業者徵收10%服務費,也沒違法,只是對消費者來說,為什麼會是頂限,而不是低於10%?

服務費,其實是給予服務生的一種獎勵和謝謝,或可稱為“貼士”(Tips)。

有商家業者張貼通告,闡明服務費是分發給員工,然而也有無良業者將所徵收的服務費占為己有,沒有全數或只分發部分給員工。

這一點就讓人混淆,是不是不滿意服務,就能不付服務費?

財政部最近才發現“服務費”衍生的問題,開始草擬商家業者需要遵從的徵收服務費指南,希望政府不要讓人民等太久,平白無故地給了很多帶有怨氣的服務費。

居鑾辦事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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