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爆炸案 兇手30項罪名成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波士頓爆炸案 兇手30項罪名成立

(美國‧波士頓9日綜合電)2013年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的兇手焦哈爾週三被陪審團裁決有罪,30項罪名全部成立,他是否會在下一階段被判死刑成為該案最大焦點。



《中新社》報導,經兩天半的商議后,陪審團8日下午宣佈焦哈爾被控的30項罪名全部成立,包括密謀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造成死亡等,其中17項罪名都有可能被判死刑。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直播顯示,焦哈爾在宣判期間低頭站立、雙手緊握。

焦哈爾被判有罪並無太大爭議。他的律師在3月4日開庭當天就承認焦哈爾參與爆炸案,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相對于檢方在15天的作證時間里傳喚92名證人,焦哈爾的辯護律師只傳訊4名證人。以美國著名刑事犯罪辯護律師克拉克為首的律師團,試圖將時年19歲的焦哈爾描述為一個普通大學生,說他的哥哥塔梅爾蘭才是主謀,目的就是讓陪審團只判他終生監禁而非死刑。



2013年4月15日,波士頓馬拉松終點線附近發生爆炸,3人遇害,逾260人傷。焦哈爾和塔梅爾蘭被確定為嫌犯,在逃亡途中,他們還槍殺麻省理工大學校警科利爾,最終塔梅爾蘭在和警方的交火中被打死,焦哈爾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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