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恐法令在記名投票下以79票對60票三讀通過,在野黨提出的多項修正動議因沒有多數票而無法成功,令氣憤的網民找出26位“逃會”民聯國會議員,認為如果民聯議員全體出席,法案有機會被駁回。
國會議案微差通過,近年有兩個例子。2009年6月,《脫氧核糖核酸修正案》以48對47票微差通過,當時在野黨于2008年大選中有82席;同年12月,政府2010年財政預算案在表決時國陣險過剃頭,當時接獲議會內國陣議員人數不足消息的首相納吉從宴會中途匆匆趕回國會壓陣,並急召國陣議員回國會投票,最終國陣以66票對63票驚險通過納吉當政后首個預算案。
許多不認同法案或預算案內容的反對黨支持者或民眾都在想,假如民聯國會議員全數赴會,說不定就能創造民聯成功駁回法案或預算案的歷史。若持反對意見的議員在全數發功下議案仍被通過,至少能得到不認同議案內容的民眾的諒解。
民聯質疑防恐法將淪為政府打擊異己工具,對外不斷喊反對,一眾議員就更該進場參與冗長會議,放下宴會和座談會並戰勝睡意,直至當日會議最后一秒,既為自己未來著想,亦一盡人民代議士職責。
忘了人民委托
議員明知道國會什么時候復會與開會,還安排出席除了會議外的日程,忘了人民給予國會議員的委託是要他們在國會為人民謀權益。
伊刑法私人法案赶不及在本次國會會議尋求通過,下次必捲土重來。阻止伊刑法私人法案的通過,是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重大任務,迫切需要群策群力而非相互指摘。馬華對納吉的立場聲明望穿秋水,行動黨就只能指望公正黨的穆斯林議員沒有跳票。
惟有盡了力,才能無愧于心。
伊刑法若真有在國會表決的一天,希望不會再出現微差通過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