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综文:为二手车摩哆商 争取净利制消费税
(槟城9日讯)泛马汽车银业联合总会会长拿督许综文指出,二手车及二手摩哆商虽获准采用销售毛利制(Margin Scheme)消费税,但公会至今仍积极争取净利制消费税。
他说,消费税措施开跑至今,目前申请到销售毛利制的二手车商并不多,提出申请的许多车商还在等待当局的批准。一些则在早前,因缺少地方政府发出的营业准证,及警方的“二手货商执照”,申请销售毛利制不获关税局批准。
许综文也是槟威摩哆汽车商暨银业公会会长。他今早在该会特为二手车商举办的电子作业系统处理消费税事项讲座会,致开幕词时这么说。
简化销售毛利制申请
他也即席要求出席讲座会的200多名二手车商,以举手示意多少人已注册到销售毛利制,结果仅7人举手,有几十名则表示仍待批准,另10多名则指申请被拒。
许综文说,若根据规定,二手车商没有注册销售毛利制消费税,必须付二手车价的全额6%消费税,而不是差价的6%消费税。因此,车商如果是在取得销售毛利制注册之前,将车卖出,需付车价的全额6%消费税。
他说,在公会积极争取下,财政部与关税局已应允放宽及简化销售毛利制申请条件,他因而呼吁会员们尽速提呈申请,早前被拒的,也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