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9日訊)泛馬汽車銀業聯合總會會長拿督許綜文指出,二手車及二手摩哆商雖獲准採用銷售毛利制(Margin Scheme)消費稅,但公會至今仍積極爭取淨利制消費稅。
他說,消費稅措施開跑至今,目前申請到銷售毛利制的二手車商並不多,提出申請的許多車商還在等待當局的批准。一些則在早前,因缺少地方政府發出的營業准證,及警方的“二手貨商執照”,申請銷售毛利制不獲關稅局批准。
許綜文也是檳威摩哆汽車商暨銀業公會會長。他今早在該會特為二手車商舉辦的電子作業系統處理消費稅事項講座會,致開幕詞時這么說。
簡化銷售毛利制申請
他也即席要求出席講座會的200多名二手車商,以舉手示意多少人已註冊到銷售毛利制,結果僅7人舉手,有幾十名則表示仍待批准,另10多名則指申請被拒。
許綜文說,若根據規定,二手車商沒有註冊銷售毛利制消費稅,必須付二手車價的全額6%消費稅,而不是差價的6%消費稅。因此,車商如果是在取得銷售毛利制註冊之前,將車賣出,需付車價的全額6%消費稅。
他說,在公會積極爭取下,財政部與關稅局已應允放寬及簡化銷售毛利制申請條件,他因而呼吁會員們儘速提呈申請,早前被拒的,也可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