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残疾车位.滥用泊车证 巴生市会严惩违规者
(巴生9日讯)巴生市议会将严惩霸占残疾人士泊车位的非残疾驾驶者,同时对付滥用残疾人士泊车证的驾驶者。
巴生市议员陈兴金说,目前残疾人士泊车证是采用雪州统一的泊车证,执法人员也以此泊车证作为执法依归,其他任何形式的残疾人士泊车贴纸皆无效。
他说,残疾人士持有两种泊车证,一张贴在挡风玻璃,另一张则随身携带;只有持有认证残疾人士泊车证的车辆,有权停放在残疾人士泊车位,同时豁免缴付泊车费。
计划增购拖车
“残疾人士车辆除了可停放在特设的泊车位,也豁免泊车费,使部分残疾人士家属滥用此便利,包括将残疾亲属的泊车证占为已用。”
陈兴金今日巡视巴生百利广场的残疾人士设施后,在记者会上这么指出。
陪同者包括巴生市议员陈志业、李锡循及江世荣。
他说,一旦发现有关残疾人士泊车证被滥用,当局有权取消有关泊车证,凡霸占残疾泊车位的非残疾驾驶者,当局将一律采取拖车对付行动。
“有关驾驶者必须缴付300令吉的罚款及100令吉的拖车费,且罚款不能打折。”
他说,市议会目前只有一辆拖车,未来计划增购拖车,以加强执行霸占残疾人士泊车位的执法工作。
百利广场残疾设施待改善
装修后的巴生百利广场残疾人士设施仍有待改善,巴生市议会指示商场必须在两周内完成指定的残疾设施。
陈兴金说,他去年11月18日到商场审查后,发现其中3项残疾设施不够完善,即入口处的残疾人士通道未有扶手、残疾人士厕所不符合标准及残疾泊车位太小与太少。
“这次检查后,广场已改善部分设施但仍未完善。”
他指已改善的设施包括每层泊车场的残疾泊车位,从1个增至3个、入口处残疾人士通道已装置扶手。
他说,厕所设施则还有待改善,因为间隔未设有方便残疾人士的扶手设施。
“根据道路、渠道与建筑物法令第70(13)(b)条文,凡不遵守批准图测的建设,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