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让国会议员处理 联邦法院不干预
(哥打峇鲁9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说,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是否提呈国会通过,以在丹州落实伊刑法,交由国会议员决定,联邦法院不会干预任何涉及伊刑法的课题。
他说,若落实伊刑法,伊斯兰法庭的权力和联邦法院的权力不会出现重叠,因伊斯兰法庭是州的权限,联邦法庭则归国家元首管辖。
他说,如果伊刑法私人法案获通过,联邦法院将尽其所能履行其职责。目前立法、行政和司法是三权分立。
“我们是法庭,有人立法,我们执行。如果它(法律)符合宪法,我们就会遵循。我们是法庭,另一边是政治。任何决定都是由立法者决定。”
敦阿里芬昨日为哥打峇鲁法庭主持使用电子法庭系统操作推介礼后,如是指出。
出席嘉宾有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丹州法庭首席法官拿督阿兹曼等。
敦阿里芬说,若伊刑法不叫伊刑法,但带到国会(下议院通过)即成为法律。即使没有伊刑法的标签,也可成为法律。
“就因为叫伊刑法,所以成为一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