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6% + 再生能源基金1.6% =7.6% 電費變相漲價
獨家報導 : 劉淑美
(吉隆坡10日訊)政府早前雖宣佈半島電費調降,但隨著消費稅于4月1日落實后,電費已變相漲價;用戶除了需支付1.6%“再生能源基金”(Kumpulan Wang Tanaga Boleh Baharu),還需付6%消費稅,每月共需支付7.6%的電費稅務!
據了解,電費單在2012年年尾已開始征收1%“再生能源基金”,這筆款項不是國能所收,但相關附加費于2014年1月1日調整至1.6%,只有每月用電量不超過300千瓦時(kWh)或電費不超過77令吉的用戶,可豁免繳付。
儘管國能強調消費稅只是取代早前的銷售稅和服務稅,但電費早前不曾收取相關稅務,只是收取1.6%“再生能源基金”;3月份的電費單收據已清楚列出一個格子作為消費稅收費,意即電費會隨之調漲。
交怡刁曼島免稅
舉例,若一間雙層排屋住家每月電費為300令吉,納入6%的消費稅和1.6%的“再生能源基金”后,該用戶就得額外支付22令吉80仙,逾期付款者得再支付1%費用;浮羅交怡和刁曼島則豁免消費稅。
《中國報》向國能了解消費稅可否取代“再生能源基金”時,客戶熱線的接線員解釋說“再生能源基金”是作為環保綠化環境用途,消費稅則是政府規定需征收的稅務,兩者不能相提並論,所以用戶有責任繳付兩種稅務。
家用首300千瓦豁免消費稅
《中國報》從國能的官方網站資料得知,家庭用戶每月電費首300千瓦豁免消費稅,但300千瓦后就得支付消費稅。
非家庭用戶則需支付6%消費稅,消費稅的收費將會清楚列明在電費單中,避免用戶混餚,相信全國超過50%的用戶“逃不了”消費稅。
國能強調,就算用戶逾期支付電費,也無需額外收取6%消費稅,因這屬于懲罰性質不適宜征收消費稅。
其他需征收消費稅的服務,包括新電源連接、提升電源、電錶測試,為廣告牌、指示牌和建築物提供霓虹燈或投光燈,以及提供照明的街燈等。
國能(TNB)消費者需承擔消費稅的服務:
1.新電源連接 2.提升電源 3.電錶測試 4.為廣告牌、指示牌和建築物提供霓虹燈或投光燈 5.提供照明的街燈 *詳情可聯絡03-2296 5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