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週內3次停鐘 國會開會18小時單日最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1週內3次停鐘 國會開會18小時單日最長

(吉隆坡9日訊)第13屆第3季第1次國會下議院會議,今日凌晨4時25分正式休會,此次會議在短短一週內,經歷第3次停鐘。從昨早至今天凌晨,全程超過18小時的會議,也成了我國史上最長的單日國會會議。



國會下議院副議長拿督斯里羅納建迪在會議結束后指出,國會下議院之前最長的會議,是在凌晨3時21分結束。

巫統丹絨加弄國會議員拿督斯里諾奧馬也說,這是他擔任國會議員20年來,出席最長時間的國會會議。

截至凌晨4時21分,議會廳內共有37名國會議員“強忍睡意”,盡忠職守留到最后一分鐘,這包括9名副部長、17名國陣議員和11名民聯議員。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實是在昨晚11時57分,提呈停鐘動議,並由公共工程部副部長拿督羅絲娜附議。

由于沒有國會議員要求記名投票,國會在凌晨2時30分,以聲浪方式,三讀通過2015年煽動法令(修正)法案;並在凌晨約3時,三讀通過2014年國會議員(薪酬)修正案。

聲浪方式三讀通過

國會下議院本次會議早前也兩度停鐘,包括4月6日停鐘開會至凌晨2時25分,漏夜通過2015年防範恐怖主義法案;4月8日則停鐘開會至凌晨2時,通過2015年大馬航空委員會法案和2015年證券委員會(修正)法案。

其他在此會期內獲得通過的法案,包括2015(2014)年附加供應法案、2015年對抗外國恐怖主義特別措施法案、2015年防範罪案(修正)法案、2015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及2015年監獄(修正)法案等。

劉鎮東:議員沒時間準備
強行通過法案難信服

獨家報導 : 陳思遠

行動黨居鑾區國會議員劉鎮東認為,國會會議在這一星期來,每天延長會議,甚至過去一週內3次開會至凌晨,是非常不健康的現象,因為朝野議員並沒有充分時間準備,以及針對法案內容,詢問外界的專業意見,充實辯論內容。

他說,國會的法案將成為法令,對全民有廣泛且深遠影響,若在倉促情況下“強行”通過,不會讓人民信服。

劉鎮東也是行動黨教育政治局主任,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詢問時,這么指出。

他建議,國會應設立朝野議員討論法案委員會,針對準備提呈國會的各項法案進行討論,然后才提呈國會。

“若法案內容有60%至80%獲得朝野議員討論委員會同意,那法案提呈國會時,朝野議員只需針對不同意的地方辯論,節省許多時間。”

他說,英國國會就設有朝野議員討論委員會,討論準備提呈國會的法案。”

不做功課影響辯論

另外,他也提到,當局提呈煽動法令(修正)法案“相當突然”,國會議員並沒有機會先了解法案內容,也不能做功課先詢問專家意見,影響辯論素質。

“這顯示當局有意倉促通過多項備受爭議的法案,包括煽動法令(修正)法案和防範恐怖主義法案。”

而且,劉鎮東認為,國會議員從早上10時開會至凌晨4時,長達18小時,在精神上也難以負荷。

他說,雖然提呈法案的部長有權要求延長國會議會,以便法案在當天通過,但也可以推后至第2天會議繼續辯論,何必這么倉促,因每項法案均對國家和人民帶來深遠影響。

沈同欽:最後一天
咬緊牙關完成議員職責

獨家報導 : 黃治振

國會下議院本次最后一天會議在今日凌晨4時25分才休會,參與熬夜開會的行動黨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沈同欽坦言,國會議員大感疲倦不在話下,但大家都秉持“反正已最后一天”的精神,咬緊牙關盡力完成國會議員職責。

“昨日議會出席率非常踴躍,午餐時段后,國陣與民聯議員都參與2015年煽動法令(修正)法案的激烈辯論,因為大家都預測會有記名投票,因此很多部長也在中途趕回國會。”

沈同欽向《中國報》透露,他們原先在心中盤算,辯論將進行至凌晨1時,但由于煽動法案有很多修正內容,最終在凌晨2時30分才三讀通過。

他透露,國會通過煽動修正法案后,即在凌晨3時許,經過2名民聯議員和1名國陣議員辯論后,三讀通過2015年國會議員(薪酬)法案,並繼續辯論另5項政府動議至凌晨4點多。

他坦言,確實有很多議員在煽動法案通過后,就陸續離開國會,但由于這些議員都需舟車勞頓,開車數小時趕回外坡,因此情況可以理解。

沒倉促通過動議

“但之后的辯論,朝野議員都有參與,即使人數不多,但部分議員也並非拍拍屁股走人,也沒有倉促通過動議,而是留下來辯論。”

沈同欽說,自己在國會休會后到兒子家中過夜,補眠3小時后,早上8時許就驅車趕回馬六甲赴會。

他笑言,熬夜到最后,多名議員紛紛“亂吃”東西充飢,像是吃包點和餅乾、喝茶提神,否則大家都撐不下去。

史上最長國會下議院議會議“熬夜”行程
時間
活動
凌晨2時30分 三讀通過2015年煽動法令(修正)法案
凌晨3時 三讀通過2015年國會議員(薪酬)法案
凌晨3時許 辯論內政部(1項)及財政部(4項)動議
凌晨4時25分 正式休會

人數變動不大沒記名投票

詢及國會為何最終以聲浪決定三讀通過煽動法案,而非記名投票?沈同欽說,這是因為國會在記名投票表決二讀時,以108(國陣)比79(民聯)通過,而三讀時議會廳內人數變動不大,因此選擇不記名投票。

“朝野議員接下去都不敢離開,所以當時議會廳內議員人數變動不大,因此若記名投票也沒有特別意義;重要的是民聯認為,既然已在國會表達反對觀點並記錄在案,也沒必要像POTA一樣拖延。”

他說,民聯對煽動修正法案的立場不變,即首相違背廢除煽動法令的承諾,反而作出多個不合理修改,包括煽動罪名下不可保釋的條文,民聯也在議會中施壓挑戰。

他指出,民聯議員在辯論2015年防範恐怖主義法案(POTA)后,要求記名投票,主要是希望政府可撤銷或展延有關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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