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納斯 Anas Zubedy:重新審視社會契約
我們是否有社會契約?
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來討論,即書面契約和不成文契約;我們有明確的書面社會契約,那就是聯邦憲法和國家原則。
過去幾年來我們一直爭論著,以前的各族領袖之間是否有不成文的共識、口頭的社會契約,依我之見,與其辯論和猜測與否有不成文契約的存在,倒不如現在根據聯邦憲法展開協商,來達到一個協議。
討論社會契約有那麼重要?
所有協議都必須不時被深入檢視,即使是保險協議。我們需要定期檢視,有什么部分需要根據當前情況進行修訂。
同處一個社會,我們需要對一些基本原則達成共識,不幸的是,社會契約的談論,往往是因政黨而受關注。
如果接下去是由公民社會來主導對一些大家同意的原則的議論,將會很好。
訂立任何社會契約時,都必須深思熟慮,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每當我們重新思考我們的社會契約時,都必須牢記歷史背景,連接過去、現在和未來。
社會契約應該如何起草?
首先,社會契約必須建立在3個重要基礎上,即共同價值觀、聯邦憲法和國家原則。
起草一份社會契約並不是一個簡單任務,當中有很多考量。它必須滿足所有不同社群的要求,顧及種族、宗教、經濟背景因素,以及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情況。
記住,社會契約是一份動態文件,它不是一成不變。它必須有原則、務實、出自歷史的框架,滿足現狀,並有前瞻性。
社會契約應該納入甚麼事物?
組成社會契約的重要部分,必須是我們的共同價值觀。馬來西亞人之間必須對數個基本條款有清晰認識。這些對全體馬來西亞人都很重要,並為我們的團結增值。
這是一些我們應該同意的基本條件:
1)確保沒有任何個人或社群落后,不論其種族、宗教、背景或地域;
2)努力達致零貧窮率。讓所有馬來西亞人都擁有一個家和良好生活條件,比建立摩天大樓或擁有國家藝術古蹟來得重要;
3)確保所有兒童接受一流教育,每個孩子都被培養以實現其最大潛能;
4)提供充分醫療照顧給所有人;
5)推行可持續的發展及反對貪污;
6)不同社群之間在商業經營上互助、傳授知識和技能;
7)奉憲法為一個整體,不斷章取義來滿足自己論點;
8)在學習和欣賞自己宗教之余,也去了解和理解其他同胞的宗教;
9)接受這片土地的歷史根源,承認馬來人以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土著習俗作為我們的核心文化,也接受華人、印度人和其他人的傳統為組成國家身分認同的不可或缺部分。
10)不在家里或學校向小孩灌輸分裂的思想,也不在他們幼年時把他們隔開。
11)讓包容性原則超越黨派意見,是非分明,無論做事的人是誰。
12)善待在我國就業的外國人,讓他們受到公平對待、受尊重和有尊嚴。
13)希望別人如何待我,我就如何待人;
14)接受不同色彩,以馬來西亞族自居。
(譯:余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