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頭條】餐廳自行承擔 優惠2個月 只付服務費不收GST
報導:劉麗敏、林健海
攝影:張來星、李再輝
(新山11日訊)徵收10%服務費,回扣6%消費稅!
自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宣佈,凡餐館和酒店欲徵收10%服務費(Services Charge)必須有勞資合約與張貼告示牌列明後,本地一些餐廳和咖啡廳業者為了留住顧客,推出回扣6%消費稅(GST)優惠約兩個月。
暫以折扣回饋顧客
據了解,這些業者只向顧客收取10%服務費,而自行承擔6%消費稅,當作回饋顧客。
《中國報》記者以顧客身分光臨餐廳與連鎖咖啡廳,發現業者“各出奇招”,為的是不讓顧客被服務費與消費稅壓得透不過氣,減少出外消費。
位於新山百合花園的Station One特許經營業者,也是Seven Oaks Bakery Cafe麵包咖啡館股東張恩奇說,將於近日完成勞資合約後,在店面張貼告示牌,讓顧客清楚知道該店有徵收服務費。
唯他透露,該麵包咖啡館約一兩個月內,暫不會向顧客徵收消費稅,由公司自行承擔,當作優惠顧客。
另外,古文茶餐館助理總經理陳淑賢說,此項新規定來得太突然,公司忙於商討應對方案,而考慮暫時以餐飲折扣價的方式,回饋顧客。
她說,多間分店在多年前已徵收服務費,突如其來要業者持須有勞資合約才可徵收服務費,令業者一時間難以適應,電腦系統也無法立即更換。
位於新山茂奧斯汀花園的“世宗韓國料理”店長鄭小姐說,該店一直以來都有徵收10%服務費,不曾有促銷活動。
她說,自政府落實消費稅制度後,該店決定做促銷活動來回饋顧客,即週一至週五,顧客可享有15%折扣,週六及週日則享有10%折扣。
收了服務費服務未必好
收了10%服務費,會提供更好的服務嗎?
《中國報》記者走訪新山區有徵收服務費的餐廳與咖啡廳,發現有些業者或員工的服務素質尚有進步的空間。
例如某連鎖咖啡廳分店的洗手間,雖有洗手液裝置,但記者按了許久,一滴洗手液都沒流出;同樣,衛生紙的裝置如同虛設,衛生紙常常“很快用完”沒有添新。
洗手間的清潔,也讓用者感覺不舒服。
還有,許多服務員是外勞,甚至語言不通,一名印度籍的服務員被問了多少,始終不理解顧客的問題,之後索性當聽不懂走開。
不過,另有一些餐廳與咖啡廳,聘請的是本地人當服務員,至少語言溝通無問題,一些的服務態度不錯,尚令人滿意。
怕被對付暫不收服務費
有部分餐飲業者擔心觸法,受到法律對付,所以選擇暫時不收取服務費,待公司商討定案,或才恢復服務費制度。
有些業者更在勞資合約制定指南未明朗前,暫時不收服務費,只徵收消費稅。
新山順利花園“台灣小吃”業者徐文彬(50歲)冀望政府針對勞資合約清楚列明條約內容,保障員工與業者利益。
他說,自政府宣佈徵收服務費條件後,經他與會計師商量,決定從本月7日起暫時不收服務費。
他說,沒了10%服務費,估計員工每個月少了50令吉至200令吉額外收入,所以他鼓勵顧客在這期間,可對敬業的員工,自行給予小費當做鼓勵。
生意挫30%
新山百合花園舊街場白咖啡(OLDTOWN)店長賽夫說,4月起消費稅制度實行後,生意下跌30%,顧客明顯減少。
他說,該咖啡廳之前徵收10%服務費與6%政府稅,自4月1日就以10%服務費與6%消費稅代替,收費大同小異,惟生意明顯下跌。
他說,總部也於本月7日電郵所有分店與特許經營業者,必須張貼徵收服務費的告示牌,該店也於當天張貼。
*餐館業者*
沒收10%服務費
★陳偉健,25歲(新海珍鴨肉店長)
餐館沒有收取10%服務費,因為認為徵收消費稅及服務費好像是雙重征稅。
現在很多食物的費用已包含在消費稅,再收服務費的話,像似老闆把這些服務費當工資付給員工。
只收取消費稅
★黃升福,27歲(阿明皇帝鴨店長)
餐館目前只收消費稅。對於餐館而言,我們當然是希望消費稅及服務費都收,但是,消費者則是希望我們兩個都不收,這樣可以減輕他們的開銷負擔。
一般民眾的薪水都沒增加,生活負擔更重。
不增學生負擔
★高廣銘,37歲(Auntie Lim店長)
目前只收消費稅,沒收服務費,因為考慮到這一區是以學生居多,故我們不增加學生的負擔。
*消費者*
增加生活負擔
★顏才畯,19歲(學生)
收10%服務費後,又多了6%消費稅,是很不合理,看似不多,累積起來,對生活就是一個負擔。
在消費上心裡還是不舒服。
一切開銷在增
★區富凱,19歲(學生)
收消費稅及服務費很不合理,生活費及書本費用也增加,加上汽油也徵收消費稅,一切的開銷都增加。
不該收服務費
★陳祖威,21歲(店長)
站在消費者立場,本身認為收10%的服務費及6%消費稅很不合理,認為收取6%的消費稅,已包含許多稅收,因此,不該再對消費者征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