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须以董总章程行事 9日中委会议不合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律师:须以董总章程行事 9日中委会议不合法

报导:薛淑敏
(吉隆坡11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本月9日召开的中委会议,在不足法定人数下继续开会,引起外界质疑会议合法性;一名熟悉董总风波的律师,在解读法庭庭令时指有关会议不合法,因庭令没有阐明法定人数,一切须以董总章程行事。



叶新田当时强调,虽然会议不足法定人数的17人(只有16名中委出席),但鉴于会议是根据庭令指示下所召开,因此不受法定人数所限。

不愿具名的律师今日对《中国报》指出,法庭在3月20日所发出的庭令,没有阐明法定人数事项,所以叶新田行事必须依照章程。

庭令没阐明法定人数



根据董总章程6.3.2,中央委员会的法定人数是17人。

该律师也强调,依据庭令内容:“原由诉方委任的中委和常务不可更换,直到案件结束”是董总改革派和当权派所同意的事项,可是叶新田却违反庭令。

“叶新田撤除庄俊隆和钟伟贤的常委职务,较后再撤除钟伟贤和刘天亮的中委职务。”

法庭于3月20日谕令叶新田在21天内召开中委会议,讨论解散及重新复选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