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情報‧跟蹤2週 走私105喜鵲嫌犯落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接獲情報‧跟蹤2週 走私105喜鵲嫌犯落網

(吉隆坡11日訊)一名華裔中介因收藏和買賣105隻喜鵲、2隻受保護藍腰鸚鵡及1隻小鹿,于週四(9日)中午遭到野生動物保護局取締及逮捕歸案。



野生動物保護局情報單位是接到情報后,開始著手跟蹤及調查該名中介長達2週,並通過“根部行動(Operasi Akar)”,在彭亨文冬成功逮捕該名相信是國內最大的喜鵲走私犯。

野生動物保護局執法組主任阿都卡迪披露,嫌犯本來是打算將之前收藏的各類野生鳥類,走私至鄰國,只因鄰國售價比我國高,平均每隻喜鵲售價介于800至1000令吉之間,但天網恢恢終遭逮捕。

嫌犯被捕沒反抗



他指出,嫌犯車上所起獲已剝皮的小鹿,相信是嫌犯要售賣至附近餐廳或自己煮來吃。

“嫌犯當時駕著一輛貨車,從文冬往南部出發往鄰國,他用8個塑料袋及1個白色麻布袋,來裝載上述野生動物,被逮捕時也沒有反抗。”

他說,40逾歲的嫌犯居住在勞勿,平日在家靠收購村民所獵下的鳥類,再高價賣出為生;村民捕獲喜鵲后只以約200令吉賣給他,而嫌犯前往鄰國售賣可賺取4倍價格。

他也披露,嫌犯有走私前科,在2013年因收藏2隻稀有品種鸚鵡而被控罰款5000令吉,但還是不悔過,繼續犯罪。

“嫌犯將被延扣4日,從逮捕日算起至12日,下週將在勞勿法庭被控。”

阿都卡迪也說,當局相信嫌犯是獨自犯罪,沒有共犯,但會繼續調查;相信這項逮捕將讓走私野生鳥類活動,暫時癱瘓。

“雖然往后或有新的犯罪人士出現,但目前走私情況相信將不再那么猖獗,我們也會繼續監督。”

6控狀若罪成
監28年最高罰70萬

阿都卡迪指出,嫌犯將被控6項非法走私控狀,所有罪名一旦成立,共將被罰款最低2萬至最高70萬令吉之間、或監禁28年或兩者兼施。

他說,當局將援引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716法令)第60(1)(a)條文、第60(2)條文、第86(1)(c)條文、第70(1)條文、第69(1)條文,提控嫌犯。

“所有起獲的野生動物,也將放生至森林保護區,讓它們回歸大自然,而當局也希望人民若有任何相關走私情報,立即投報,以杜絕走私活動。”

另外,他披露,當局早前偵破7宗網上非法販賣受保護野生動物案件后,相關網站紛紛關閉,會員逐一退出,證明取締行動有顯著效果。

他說,很多相關網站管理層退出網站,而取締行動消息也迅速散播至全國各地,有殺雞儆猴的作用,目前暫無不法分子會通過網絡非法販賣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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