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記者。我相信是我的中文書寫能力、新聞掌握能力、語文能力等其他能力,達到報館的要求,才被錄取。報館絕不是因為我是女性才錄取我。
很多政客都喜歡把委任或聘請女性官員、擢升女主管作為他們的政績,彷彿這樣子做就是捍衛女權,尊重女性。其實,如果政客因為她是女性,並不是依她的才華和能力來而委任或擢升,這才是性別歧視。
檳島最近迎來了第一位女市長巴達雅,也是首長林冠英常常愛掛在嘴邊,拿來當檳州政府重視女性的例子。首長更在最近慶祝升格為市政廳慶典上致詞時說,巴達雅已經成了全國最出名的市長,因為她是首位女市長。
巴達雅一被升為檳島市政局主席,就發生了風波。檳城國際會展中心(Spice)的合約,被指在沒有獲得全體市議員出席及了解詳情的情況下就簽署了,有欠透明。
檳島市議會升格為市,巴達雅也升為市長,而且還是歷史性第一位女市長,結果發生了她不單正面躲避媒體追問的情況,而且還有點一問三不知,有欠擔當。
當大家高喊兩性平等,可是政客卻一直把“我們擁有一位女性官員”掛在嘴邊,這算哪門子的兩性平等?政客猶如把女性官員當作其宣傳品,這叫尊重女性?
如果一名女性因為她的性別而佔優勢,這絕對不是性別平等的表現,而是變相的歧視女性,換個角度分分鐘還可能是對男性不平等。
如果一個人的態度、能力和才幹都讓人不敢恭維,即使她是女市長甚至女首長,so w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