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會:若停止收服務費 依勞資合約提控僱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職工會:若停止收服務費 依勞資合約提控僱主

(吉隆坡11日訊)酒店、酒吧和餐廳僱員職工會總秘書魯斯里說,若僱主停止向顧客徵收服務費,將根據勞資合約把僱主控上庭。



他說,根據勞資合約,強制僱主向顧客徵收的服務費,以作為僱員的部分工資。

“僱主必須向顧客徵收服務費,否則就是違反協議。”

魯斯里是在接受“馬來西亞局內人”訪問時,針對政府在4月1日落實消費稅后,業者徵收服務費引起的爭議,如是指出。



他說,單在半島,服務業僱員就有多達10萬人,但卻只有約1萬2000人,註冊成為該職工會會員。

徵服務費拉高薪水

他說,這個領域的職員月入介于350至1200令吉,因此,向顧客徵收的服務費,將可以增加職員的薪金,提高至每月800令吉至1500令吉。

“10%服務費將放入一個基金內,並且根據勞資合約的計算方式,分配給員工。”

他說,若是沒有徵收服務費,這些員工的薪水將會非常低,即便政府已制定900令吉的最低薪金。

他說,在高峰期,僱主從徵收服務費中,獲得額外4萬令吉及10萬令吉的收入。在當中的10%中,僱主會拿出1%作為行政開銷,另外9%是分給員工。

另外,大馬職工總會(MTUC)總秘書哥巴克里斯南也促請僱主把徵收的服務費完全交給員工,而不是用來達到最低薪900令吉。

“他說,酒店業者利用服務費來達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金,這樣的做法是錯誤的。”

他也認為,徵收服務費的措施必須持續下去,因為服務生的薪金往往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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