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会:若停止收服务费 依劳资合约提控雇主
(吉隆坡11日讯)酒店、酒吧和餐厅雇员职工会总秘书鲁斯里说,若雇主停止向顾客征收服务费,将根据劳资合约把雇主控上庭。
他说,根据劳资合约,强制雇主向顾客征收的服务费,以作为雇员的部分工资。
“雇主必须向顾客征收服务费,否则就是违反协议。”
鲁斯里是在接受“马来西亚局内人”访问时,针对政府在4月1日落实消费税后,业者征收服务费引起的争议,如是指出。
他说,单在半岛,服务业雇员就有多达10万人,但却只有约1万2000人,注册成为该职工会会员。
他说,这个领域的职员月入介于350至1200令吉,因此,向顾客征收的服务费,将可以增加职员的薪金,提高至每月800令吉至1500令吉。
“10%服务费将放入一个基金内,并且根据劳资合约的计算方式,分配给员工。”
他说,若是没有征收服务费,这些员工的薪水将会非常低,即便政府已制定900令吉的最低薪金。
他说,在高峰期,雇主从征收服务费中,获得额外4万令吉及10万令吉的收入。在当中的10%中,雇主会拿出1%作为行政开销,另外9%是分给员工。
另外,大马职工总会(MTUC)总秘书哥巴克里斯南也促请雇主把征收的服务费完全交给员工,而不是用来达到最低薪900令吉。
“他说,酒店业者利用服务费来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金,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
他也认为,征收服务费的措施必须持续下去,因为服务生的薪金往往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