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迎:餐館服務費金額小 消費者投訴不起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立迎:餐館服務費金額小 消費者投訴不起訴

獨家報導:甘安琪



(吉隆坡12日訊)執業律師林立迎指出,儘管服務費爭議多,但直至目前,還沒有發生消費者因為服務費而起訴餐廳或酒店的案例。

他相信,這或許是因為涉及金額不大,消費者會選擇不起訴,只在網上“投訴”。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我國的確沒有任何法令或條文,也無任何指南,來管制服務費,導致出現部分餐廳從不張貼征收服務費告示牌,或各餐廳收取的服務費也不一等情況,讓人民感混淆。



“在法律上,若餐廳不張貼告示牌列明,卻征收服務費,而消費者有感被騙或誤導,是有權可拒付服務費;但事實上業者會認為消費者想吃霸王餐,讓保安人員抓住消費者,有者還會因此被帶往警察局。”

視情況判償還金額

他說,其實消費者若覺得餐廳收費不合理,可以向相關單位如貿消部或消費者仲裁庭等投訴,或情況嚴重,可入稟民事法庭起訴該些餐廳。

他指出,法庭會利用普通法,視情況而定來決定哪一方敗訴,進而判定需償還的金額。

林立迎也是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他認為,貿消部早前諭令業者必須有資方與員工的勞資合約,才可收取服務費的舉措是錯的,而該部也不能用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或2011年商業事務法令,來對付業者。

“勞資合約是屬雇主和員工內部的協議,貿消部是無權干涉的,若政府要提控任何商家,這場官司肯定會輸。”

他也說,目前有很多不良商家混水摸魚,趁亂調整物價或趁機征收超過6%的消費稅,而現有的法令,並不足以對付該些商家,因此政府必須擬定針對消費稅的新法令。

他補充,地方政府也能制定特定條例,如規定業者必須遵守特定條件(張貼服務費告示牌),才批准執照更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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