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服务涨幅多过6%属违规 私人医药业须合理调涨
独家报导 : 薛淑敏
(吉隆坡12日讯)理财专家拿督蔡兆源促请私人医院合理调涨医药费,若现今收费高过政府征收6%消费税的价格,他们将在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对付。
他指出,医疗服务虽然被豁免消费税,但业者无法在成本索回进项税,因此成本将有所提高,一般上业者会把增加的成本,转嫁至消费者身上。
“大马私人医院协会曾预计涨幅可能是5%至6%,但政府预计涨幅最多达3.8%。”
蔡兆源昨日接受本报电访时强调,获政府豁免的物品或服务,其涨幅绝对不可能超过6%。
“以成本100令吉计算,就算全部成本被征收6%消费税,成本将增加至106令吉,若卖价原本是200令吉,再增加6令吉额外成本,豁免物品的卖价应是206令吉,或涨幅3%;而政府征收6%消费税后的价格则是212令吉,涨幅6%。”
赚幅低过落实前
蔡兆源说,根据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消费税落实后,业者有权调涨价格,但必须确保物品赚幅低过消费税落实前。
他也认为,私人医药业者涨价与否,视乎供应和需求,若病人减少去私人诊所或医院求诊,相信业者也不能调涨费用,尽量自行吸纳增加的成本。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念昨日透露,仍有许多人对于私人医院医生的专业咨询费用被征收6%消费税一事,感到迷惘。
“许多医生和公众向我投诉,医生的咨询费和健康保险需征收消费税是不公平的事,它将增加生活开销。
他说,本身己就此事,致函给财政部,要求后者阐明上述事项是否需缴交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