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服務漲幅多過6%屬違規 私人醫藥業須合理調漲
獨家報導 : 薛淑敏
(吉隆坡12日訊)理財專家拿督蔡兆源促請私人醫院合理調漲醫藥費,若現今收費高過政府徵收6%消費稅的價格,他們將在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對付。
他指出,醫療服務雖然被豁免消費稅,但業者無法在成本索回進項稅,因此成本將有所提高,一般上業者會把增加的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大馬私人醫院協會曾預計漲幅可能是5%至6%,但政府預計漲幅最多達3.8%。”
蔡兆源昨日接受本報電訪時強調,獲政府豁免的物品或服務,其漲幅絕對不可能超過6%。
“以成本100令吉計算,就算全部成本被徵收6%消費稅,成本將增加至106令吉,若賣價原本是200令吉,再增加6令吉額外成本,豁免物品的賣價應是206令吉,或漲幅3%;而政府徵收6%消費稅後的價格則是212令吉,漲幅6%。”
賺幅低過落實前
蔡兆源說,根據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消費稅落實後,業者有權調漲價格,但必須確保物品賺幅低過消費稅落實前。
他也認為,私人醫藥業者漲價與否,視乎供應和需求,若病人減少去私人診所或醫院求診,相信業者也不能調漲費用,盡量自行吸納增加的成本。
衛生部長拿督斯里蘇巴馬念昨日透露,仍有許多人對於私人醫院醫生的專業諮詢費用被徵收6%消費稅一事,感到迷惘。
“許多醫生和公眾向我投訴,醫生的諮詢費和健康保險需徵收消費稅是不公平的事,它將增加生活開銷。
他說,本身己就此事,致函給財政部,要求後者闡明上述事項是否需繳交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