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商报假案监2天罚2000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批发商报假案监2天罚2000

(吉隆坡13日讯)1名年轻华裔文具批发商,因报假案指控他人私自拿走自己的物品,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推事判处被告监禁2天并罚款2000令吉,否则以监禁2个月代替。



控状指被告张志伦(30岁)在今年2月2日,于甲洞警察局报假案,企图为受害者罗健卓(33岁)带来不必要麻烦,牴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临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诺扎兹拉副检察司指出,提供虚假情报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希望推事阿斯拉夫能严惩被告。



案情指被告向警方报案,指受害者私自拿走其摩哆车没有归还,同时也拿走被告放在摩哆车内的1万令吉现金,但警方最后调查发现,被告是因受害者创业而没有交通工具,才把摩哆车借给受害者,而受害者也报案否认该项指控。

另外,在相同的庭内也有1名22岁的巫裔男子不满继弟打伤自己的弟弟,愤而上前伤人而被控,他俯首认罪,推事判处被告监禁7天。

推事也谕令被告的刑期从逮捕日,即本月9日算起。

控状指被告在今年4月8日下午6时,于怡保路的组屋内,打伤23岁的受害者莫哈末淡希尔,牴触刑事法典323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一年及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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