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提公積金?內閣未同意
(吉隆坡13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說,內閣至今仍未同意僱員公積金局實行,會員在60歲退休年齡時,才能領取公積金的措施。
他今日在國會走廊指出,內閣還沒有此事做最后的決定,並強調,若有任何政策或措施需要實行,必須事先帶進內閣討論並獲得批准。
換句話說,民眾仍可在55歲時領取公積金,而不需等到60歲。
僱員公積金局總執行長拿督沙裡爾理扎早前指出,隨著政府延長退休年齡至60歲,該局內部正在探討,把提取公積金存款的年齡,從55歲延至60歲。但此事必須經過嚴謹的探討,因它涉及會員的貼身利益。
他說,在一些國家,當政府調高退休年齡時,也會一併調整養老金或提取退休金的年齡。
另外,巫統玻璃市州聯委會主席拿督斯里沙希淡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指出,該會不贊成將僱員公積金局,限制會員只能在滿60歲才可以提出全數額公積金,反而認為,當局應該降低至50歲。